(一) 申請方式(不申請補助者,無須填列表單):
1、 請貴校應於期限內填報教師資料,上傳應試章之准考證掃描檔或成績單、證書之掃描檔至前揭系統。
2、 如填報當下無法取得准考證或成績單,請填寫補件切結書後上傳。
(二) 工作期程:
1、 學校填報:114年6月30日至114年7月17日。
2、 本局審核:114年7月15日至114年7月31日。
3、 國教署審核:114年7月15日至114年7月31日。
(三) 報名補助額度:新臺幣2,500元。
三、 若無本系統帳號,請先註冊帳號,若已有帳號但已超過6個月未上線,因資安考量,系統將自動停用帳號,請透過帳號恢復重新啟用帳號,操作方式參考手冊。
四、 如填報當下無法取得已蓋應試章之准考證及成績單,請填寫補件切結書後上傳,倘申請資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補助。
五、 若有表單填列及審查之疑問,可加入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資訊區」Line Chat帳號(Line ID:@053qssrv),或請聯繫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Email:ntcudct_betty@mail.ntcu.edu.tw,聯絡電話:04-2218-1120轉14,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