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係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轉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辦理110學年度「關懷弱勢-育苗專案」活動訊息一案。
一、 |
依據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110年9月11日(110)臺中市補叡字第1100911022號函辦理。 |
二、 |
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110學年度辦理「關懷弱勢-育苗專案」,計有192家會員補習班贊助1,615名免費補習名額,供本市弱勢學生申請利用,以改善學業。 |
三、 |
凡設籍本市之在學學生,並具備下列之一證明者,即可向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申請: |
(三) |
臺中市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實施計畫受補助者。 |
四、 |
受理轉介期間自110年9月至111年4月止。 |
五、 |
申請方式詳見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官網(www.tcschool.org.tw)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