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該院)113年10月23日台博南字第1130013014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該院南部院區為鼓勵學校辦理藝術活動,特訂定旨揭計畫,提供申請通過學校演出空間、交通接駁、參觀展覽及文化體驗課程。
三、旨揭活動申請至113年11月20日止,請有意參加學校填妥相關表件之後,逕行寄至電子郵件:hhi@npm.gov.tw。
四、檢附來函及申請須知、表演場地及常見問答等資訊供參,或詳參該院南部院區官網最新消息(https://south.npm.gov.tw/ActivitiesDetailC006110.aspx?Cond=1093140a-bd44-43eb-a01d-1d5650f55582)。
五、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許先生(電話:05-3620555#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