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年8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2788A號公告「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第1、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收費數額表」暨113年8月6日中市教高字第1130061070號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
2.113年01月23日「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修正條文」及106年06月16日「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
3.經113年07月31日召開之「113學年度第1學期收取學生代收代辦費」審核委員會會議通過。
4.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學費」6240元由教育部全額補助(非本國籍、復學重讀生除外),「雜費」及「代收代辦」等就學費用仍須繳交。
5.經112年6月30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議修正「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實施計畫」,暑期學藝活動與課業輔導收費總額百分之八十作為教師課後活動鐘點費。
6.依據本市教育局113年7月29日函文,配合修正學生團體保險費由175元改為200元。
7.113學年度起智慧黑板維護費納入代辦費,每學期每名學生收取「智慧黑板維護費」200元,以作為未來維護汰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