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依據校訂必修課程研發小組會議決議,校本課程主旨在激勵及訓練學生對研究探究之興趣及能力,並在過程中養成善用思考力、創造力,解決問題的能力,最後可以發揮論述能力,故辦理專題研究成果發表以檢核成效,特訂定本辦法。
二、辦理單位:教學組(數理研究領域、人文社會領域,各專題研究課程教師協辦)。
三、辦理時間:每學年各學期期末分別於1月及6月,利用高二校訂必修課程時間辦理。
四、辦理地點:康樂館。
五、參加對象:
(一)該學期數理研究領域及人文社會領域專題研究課程授課教師,每班自課堂中擇優推薦2至3組參加。
(二)每組成員至多8人,依個人研究興趣或領域自由組成。
六、成果格式:凡各班被推薦組別報告者,請確實遵守以下規定,以利評審流程之進行。
(一)於期限內(本學期為110.12.24(五)放學前交至教學組)完成報名(報名表單如附件一)。
(二)張貼海報論文之作業時間另行公告。
(三)學校將提供論文看板(海報看版尺寸:橫80cmX117cm海報架或橫80cmX147cm,總高度為180cm,直式、標示名牌)。
學校將於看板上標示海報論文之抽籤編號,海報論文作者請依照編號於正確看板位置張貼海報論文。
(四)海報之輸出得以A4紙張分別列印並加以組合,可以手繪或列印的方式,圖表文字大小以在一公尺距離可清楚閱讀為原則。
(五)海報內容之表達方式可以學術論文、專題報導、圖文併陳等各種形式(中、英文皆可)。
(六)海報現場解說時段,至少須有一位作者於評審教師抵達前就位解說專題成果。
(七)每組作品發表時間限定為 5分鐘。
(八)成果發表辦理期間,各班級得於授課教師同意下「全班」統一帶至活動場地參觀海報作品。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由各專題研究課程教師組成,並得聘請本校相關科目教師或校外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二)評分標準依「表達力」、「邏輯力」、「美感創造力」、「應變力」、「團隊合作力」等向度綜合評分。
(三)依據抽籤編號由數理研究領域及人文社會領域同時展開評審流程,期能於該週2節課時間內完成評審。
(四)評審流程中以每組發表2次(面對不同的評審講述)為原則,其平均成績將作為決選會議之主要參考。
(五)完成評審後由教務處盡快召集評審團辦理優勝作品決選會議。
八、獎勵:
(一)參加獎勵:獲班級任課教師推薦參加者,皆可獲得學校頒發之優良作品證書乙張。
(二)優勝獎狀:依現場表現與決選會議之決議擇優頒發獎狀:
1.數理組與人社組各特優 1 組、優等 2 組、佳作 3 組。
2.獲獎件數可視整體作品良寙酌予增減,但以不超過總組數之二分之一為原則。
(三)最佳人氣獎:
1、由當天參與之高二學生參與票選。
2、每位參與學生當天擁有3個投票點,將於活動當日提供材料,黏貼於作品指定區域進行人氣票選。
3、依計票結果,擇數理組與人社組各最高 1 組
九、本辦法經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