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依據校訂必修課程研發小組會議決議,校本課程主旨在激勵及訓練學生對研究探究之興趣及能力,並在過程中養成善用思考力、創造力,解決問題的能力,最後可以發揮論述能力,故辦理專題研究成果發表以檢核成效,特訂定本辦法。
二、辦理單位:教學組(數理研究領域、人文社會領域,各專題研究課程教師協辦)。
三、辦理時間:110年1月13 日,高二校訂必修課程時間10:00~12:00。
四、辦理地點:康樂館。
五、參加對象:
(一)該學期數理研究領域及人文社會領域專題研究課程授課教師,每班自課堂中擇優推薦至多 3 組參加。
(二)每組成員至多8 人,依個人研究興趣或領域自由組成。
六、成果格式:凡各班被推薦組別報告者,請確實遵守以下規定,以利評審流程之進行。
(一)於期限內完成報名(附件一)。
(二)張貼海報論文之作業時間另行公告。
(三)學校將提供論文看板(海報看版尺寸:W100CM×H200CM,直式、標示名牌)。學校將於看板上標示海報論文之抽籤編號,海報論文作者請依照編號於正確看板位置張貼海報論文。
(四)論文之圖表文字大小以在1 公尺距離可清楚閱讀為原則。
(五)海報論文內容的表達方式中、英文皆可。
(六)海報論文現場評審時段,至少須有1 位作者在場等候評審蒞臨,並準備解說論文成果。
(七)每件發表時間限定至多5 分鐘(如果超時評審可直接要求停止發表),評審提問1 題、回答至多1 分鐘。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由各專題研究課程教師組成,並得聘請本校相關科目教師或校外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二)評分標準依「表達力」、「邏輯力」、「美感創造力」、「應變力」、「團隊合作力」、等向度綜合評分(附件二)。
(三)依據抽籤編號由數理研究領域及人文社會領域同時展開評審流程,期能於該週2 節課時間內完成評審。
(四)評審流程中以每組發表2 次(面對不同的評審講述)為原則,其平均成績將作為決選會議之主要參考。
(五)完成評審後由教務處盡快召集評審團辦理優勝作品決選會議。
八、優勝獎勵:
(一)獲班級任課教師推薦參加者,皆可獲得學校頒發之優良作品證書乙張。
(二)依現場表現與決選會議之決議擇優頒發獎狀:
1.數理組與人社組各特優 1 組、優等 2 組、佳作 3 組。
2.獲獎件數可視整體作品良寙酌予增減,但以不超過總組數之二分之一為原則。
九、本辦法經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