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18 歲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提供緊急餐食食用,相關領取規範及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 服務對象:
(一) 協助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 緊急餐食需求 之未滿 18 歲兒童或青少年。
(二) 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由本市警員連結餐食資源。
(三) 本局社工人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個案,由社工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二、 合作商家:
包含統一超商 、OK 、萊爾富、全家超商、楓康超市、家樂福及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瑪汶協會 等門市據點,24小時皆可至上述門市領取緊急餐食 。
三、 資料填寫:
兒少需填寫基本資料及憑證發票上簽名,俾便門市店員即時通報社會局社工及學校老師展開追蹤與輔導機制 。
四、 提供緊急餐食:
(一) 餐食含米飯、麵食、麵包等主食及飲品 酒精類及菸品除外 ,以 80 元為原則。遇兒少食量大者, 可依兒少實際需求提供餐食 。
(二) 請兒少於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方可外帶 如店內禁止內用 。
(三) 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不以現金給付方式。
(四) 在社會局回報前,可持續提供兒少餐食,讓兒童餐食服務不中斷。
(五) 遇有特殊情形,超商 市 店員通報 113 保護專線協助處理,並於通報單中簡述敘明,以利後續憑辦。
五、 注意事項:
兒少已有申請教育局安心午餐券者,若遇因颱風或其他原因停班停課,為避免兒少於餐食時段發生緊急事件或因無人照顧導致有飢餓情狀,可至上門市領取愛心守護站服務之緊急餐食,使其免於挨餓 。
倘有任何疑問,逕洽本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聯絡電話:(04) 22289111 分機 37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