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作業規定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青年學子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強化本府青年事務整合,本府自105年度起設立青年事務審議會,目前刻正籌組第2屆青年事務審議會(任期為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
三、有關民意票選(網路票選)投票方式,說明如下:
(一)網路票選時間:自106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6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二)票選網址:http://ivoting.taichung.gov.tw/或上網搜尋「臺中市i-Voting網路票選系統」,進入網路票選網頁完成投票動作。
(三)投票資格:設籍於臺中市且年滿15歲(民國91年6月22日前出生)之市民,每人1票,可參加票選。
(四)青年代表網路票選(民意票選)當選資格:票數最多前21名且得票數達總投票數百分之二為當選。
(五)可使用手機或電腦進行票選活動。
四、有關票選作業相關事宜,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4-22289111分機54112簡芳達先生。
五、檢送旨案操作說明及DM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