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來文辦理。
二、遴聘報名相關事宜說明:
(一)報名方式:請備妥表件,註明「108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員遴選」,以掛號郵寄方式或逕送教育局學生事務室彙辦(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二)繳交表件:
1、報名表1份。
2、服務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同意書1份。
3、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黏貼於遴選報名表。
(三)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9日(星期五)止。
(四)遴選程序:於108年8月13日(星期二)進行書面遴選,由團長組成遴選小組負責審查工作,具特殊條件者優先錄取,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www.tc.edu.tw)。
三、檢附「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及「臺中市108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