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110年7月28日中市教高字第1100056150號函(諒達)。
二、考量本市教師疫苗施打情況,倘教師已接種疫苗第一劑滿14日,開放各校採「固定座位(崗位)」、「固定成員」方式實施下列教學活動,並尊重學生、家長參加的意願及安排:
(一)學生學習扶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課業輔導、國民中小學夏日樂學營隊、國民中學暑假學藝活動(以下合稱學生學習扶助相關活動)及重補修與補考。
(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返校練習技能檢定。
(三)高級中等學校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三、教職員工若第1劑疫苗接種未滿14天及其他少部分尚未接種疫苗者,首次提供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醫療院所快篩或PCR陰性證明;之後每3-7日需再定期快篩「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含家用快篩試劑)結果陰性證明或「PCR核酸檢驗」結果陰性證明(原則每7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3天篩檢),相關證明資料(含照片)請留校備查,本局人員到校查核時併同檢視。
四、餘依本局110年7月28日函各項指引辦理。
詳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