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 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家境清寒優秀學生暨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
如欲申請,請於114年8月20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 完成申請表(紙本+線上表單)並連同應繳資料一併繳至註冊組。
家境清寒(非指單純的房貸壓力、車貸壓力)或家庭變故致無力支付雜費、書籍費、服裝費之學生,提出申請後,學校將開會審查資格並尋求資源補助。
●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填寫該申請項目欄位(申請表第2頁大約中間處)、填寫Google表單(申請表右上方QR-code),並附低收/中低收證明影本。
●不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填寫該申請項目欄位(申請表第1頁下半頁、第2頁全)、填寫Google表單(申請表右上方QR-code),並附特殊身分證明影本(無相關證明者請附近3個月內 記事欄不省略之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
※有申請家境清寒優秀學生(雜費)者,請另附國中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內容必須包含體育成績、日常生活表現(懲處紀錄)。
※114/8/18~8/20為新生始業輔導
※Google表單請照紙本申請表填答
※請先自行填寫表格、由家長簽名或蓋章,於新生始業輔導時(114/8/18-8/20)攜帶申請表及相關證明影本,請導師協助填寫訪查說明及簽章,並於期限內自行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收件截止日:114年8月20日(三)下午5點,請備妥申請資料(包含填Google表單、檢附證明影本等)於期限內送交註冊組。
請務必詳閱公告及申請表說明
註冊組 分機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