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係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轉知有關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教育部「109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一案。
一、 |
依據國立中央大學109年7月8日中大客家字第1094200183號函辦理。 |
二、 |
報名時間:自109年7月27日上午9時起至109年8月5日下午5時止。 |
三、 |
招生對象: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或同等學力者、語言證(參加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級以上之能力證明)及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共計兩班,分為A班與B班。A班: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B班:具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者。 |
四、 |
聯絡方式: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梁萩香小姐,電話03-4227151轉33470、33458。 |
五、 |
檢送「國立中央大學109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