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110年4月14日中大氣字第1100414010號函辦理。
二、核獎對象:具政府機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經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簡稱繁星推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簡稱個人申請)、大學考試入學(簡稱考試入學)或其他資優學生入學管道錄取進入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系就讀之大一新生。
三、申請標準: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以繁星推薦或個人申請入學錄取進入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系,且甄選總成績,列錄取名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或由系上審查達標準者,由學校或系上出具證明。
2、經考試入學錄取進入大氣系,其加權後之入學總成績,列錄取名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
3、由其他資優學生入學管道錄取且經導師推薦者。
四、檢附該會來函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