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免學費及各項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請點選下方連結)
*免學費(每學年申請一次)
一、家庭所得在148萬元以下可申請免學費補助,但不得重複請領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或補助,如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等。
二、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已提出申請者,不需再填寫申請表,學校將依第一學期申請表所填資料辦理財稅查調上傳作業,第二學期註冊單將直接扣減學費6,240元,如查調結果不符合資格(所得逾148萬),學生應將已減免之學費6,240元交還學校。
★如本學期(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未申請,第二學期要申請者;請於12/02(三)前將申請表及附件資料繳交至註冊組辦理。
★如本學期(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有申請,第二學期不申請者,請於12/02(三)前將申請表(勾選不申請)繳交至註冊組辦理。
*各項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每學期都要申請)
符合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軍公教遺族等身分的同學,如欲申請學雜費減免,請於12/02(三)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繳交至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