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作業規定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青年學子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強化本府青年事務整合,本府自105年度起設立
青年事務審議會,目前刻正籌組第3屆青年事務審議會(任期為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
31日)。
三、旨案報名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居住在臺中市或在臺中市就讀的15~35歲(71年4月2日至92年5月31日出生)之
青年。
(二)報名時間:自10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三)公告結果:107年7月13日前。
(四)報名方式:報名分為自我推薦、學校推派及民意票選(網路票選)三種方式(三種方式可同
時報名),每種方式各遴選出21人(民意票選候選人得票數需達總投票數之2%以上),產生
方式有席次不足時,其席次得由其他產生方式遞補之。有關報名、遴選及票選方式,請
參閱附件。
(五)有關當選人報到及遞補方式,請參閱附件。
四、詳細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活動網站
http://blog.tcyc.tw 或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04-22289111分機54112簡先生。
五、檢送旨案DM、報名說明、辦理活動期程、各類報名表及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
年代表遴選作業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