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8月2日中市教高字第1080069840號函、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大考中心)108年7月31日考試字第1080700131號函、108年8月5日考綜字第1080700235號函辦理。
二、大考中心109學年度各項考試日期及試務作業調整事項說明如下:
(一)大考中心109學年度各項考試及報名日期預訂如下,敬請及早準備考生報考資料、相片等相關事項:
1.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1)第一次考試日期: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
報名日期:108年9月2日(星期一)起至9月6日(星期五)止
(2)第二次考試日期:108年12月14日(星期六)
報名日期:108年11月1日(星期五)起至11月7日(星期四)止
2.學科能力測驗:
考試日期:109年1月17、18日(星期五、六)
報名日期: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起至11月7日(星期四)止
3.指定科目考試:
考試日期:109年7月1、2、3日(星期三、四、五)
報名日期:109年5月19日(星期二)起至5月28日(星期四)止
(二)為利考生與各界瞭解大考中心全年度考試安排,該中心出版年度考試簡章,內容同時包括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以及指定科目考試三項考試。109學年度考試簡章於108年8月2日公布,主要試務作業或調整事項如下:
1.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兩次考試播音方式皆改採分散式個別試場播音。
2.指定科目考試調整報名時間並以簡訊通知應試號碼:報名與確認報名資料時間由14日調整為10日,並考量預定寄發考試通知日期已逾各校畢業時程,將不再寄發考試通知,改以簡訊通知考生應試號碼與網路查詢之網址。
3.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1)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兩次考試之申請審查比照108學年度一次作業,僅欲報考英聽第二次考試者必須於英聽第一次考試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
(2)修訂應考服務項目分類,新增輔具項目並修訂複審規定與相關作業程序。
4.考生申請複查時需先取得之「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除印於成績通知單上以外,亦可至大考中心網站各項考試試務專區之「查詢複查成績密碼系統」查詢。
5.考生提出試務申訴及成績複查後申訴期限由7日調整為5日。
三、為便於考生瞭解全年度各項大學入學考試試務日程與安排,大考中心出版109學年度考試簡章,內容同時包括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丶學科能力測驗與指定科目考試三項考試。考試相關之試務時程丶作業規定及試場規則等事項均明訂於簡章中、請考生務必詳閱簡章內容,簡章內容可逕上大考中心網頁http://www.ceec.edu.tw瀏覽及下載。
四、大考中心出版109學年度考試簡章(英聽丶學測與指考三合一)及重要試務日期、應試有效證件範例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