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工讀開始申請了!
前一學期工讀生如要繼續工讀,仍須重填申請單。
♦申請期間:至6月29日(星期五)止。
♦申請資料:前學期學業成績達及格標準且未記小過以上(含)之處分,即可申請,(107-1學期期初審核不通過將取消資格),並以清寒學生為優先。
♦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並檢具家長同意書、工讀生本人郵局存褶正面影本或其它證明(殘障或清寒等),報名表件請下載附件或至生輔組領取。
♦工讀期間:1.第一學期為九月至次年一月及寒假學藝活動期間。2.第二學期為二月至六月及暑假學藝活動期間。
♦工讀均應於正課以外時間進行。
♦工讀薪資:工讀金依時薪計算,工讀金額不得低於主管機關規定一般工讀生之待遇;一、二、九月每生工讀時數以15小時為上限;其他月份每生工讀時數以20小時為上限。
♦工讀考核:工讀生之考核每月由工讀單位相關人員負責督導考核,若有不適任者,取消其工讀資格,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