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學業優秀獎學金實施辦法
107.11.29本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通過
一、設置緣由:
環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體認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環保工作刻不容緩,乃於民國七十八年投入焚化爐生產事業,與日本具有二十多年焚化爐製造經驗的共榮工業株式會社締結技術合作,在台生產最新型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及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積極致力於焚化處理與污染防治的工作,並於民國八十七年榮獲國內第一家通過ISO-14001國際環境管理系統認證許可之環保公司。
董事長許世凱先生小學時期就讀於臺中市西區忠孝國民小學,為感念國小母校之教導並鼓勵畢業於國小母校就讀本校優秀之學弟妹,特成立此獎學金。
二、申請條件:
(一)本校畢業於臺中市西區忠孝國民小學之學生。
(二)本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於各類組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且日常生活表現無曠課及記警告(含)以上之紀錄。
三、檢附資料:
(一)臺中市西區忠孝國民小學畢業證書影本。
(二)學業表現由註冊組逕行查證提供會議審查。
四、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
五、申請時間:每學期申請一次。
六、本實施辦法經本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